一、檀营地区共设置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
1.党群工作和综合保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市委、区委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落实各级党组织选举相关工作;领导社区党组织及其他隶属乡(地区)党(工)委的党组织;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党员发展、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社区干部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按权限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科级及以下干部录用调配、选拔任免、职级晋升、考核奖惩、培训、工资福利、养老保险、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离退休老干部等工作;统筹编制外各类人员的管理;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人大、政协、统战、妇联、团委和工会工作等。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等交办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统一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后勤服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本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管理各项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点的建设、运行和规范管理,推进本区域政务服务方式创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落地实施工作等。
2.平安建设和城乡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
负责综治维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在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及其他重要时期保障辖区公共安全;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根据职责分工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协助、配合开展反恐怖主义、防范邪教等工作;按职责分工做好辖区“扫黄打非”相关工作;处理信访请求,办理信访事项,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配合做好处理涉访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的处置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负责人民调解相关工作;按职责分工推进法治建设;承担相关法制工作职责;负责本辖区民兵、征兵、人民防空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看护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负责本辖区防震减灾、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等。
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城乡规划;按职责分工查处、控制本辖区违法建设;协助做好本辖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摸排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违法行为,配合开展相关整治工作;建立“街长”、“巷长”制,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负责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做好小广告清除与市容保洁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内的非机动车管理、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辖区的义务植树工作,依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绿化工作,做好本辖区湿地保护的相关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护林和辖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本辖区的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协助做好环境监管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水环境质量,建立本级河长制;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大气环境质量,承担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应责任;制定并健全完善本级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组织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承担区域内防汛抗旱、扫雪铲冰工作的组织协调;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协助做好夜景照明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本辖区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和对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实施应急接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地下管线保护工作;按职责分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综合协调本区域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指导社区做好有关事项的服务管理工作;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等。
3.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办公室(统计所)
落实编制本级预算草案、预算的调整方案、本级决算草案等相关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各种财政资金等的监管;协助组织税收、内部审计、金融管理;负责财务、工资统发、代扣代缴工作;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负责产业结构调整、投资项目引进的指导与服务;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管理与服务、科技创新、信息产业发展;协同开展辖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落实辖区人口调控目标,按职责分工做好一般制造业疏解工作;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协助做好本辖区内植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按职责分工做好动物防疫、保护渔业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等。
负责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和优抚政策,依法履行拥军优属职责;负责老龄工作、残疾人保障及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负责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选举及相关工作;统筹负责本辖区居务监督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负责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工作者管理、社会组织和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按职责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监察、就业促进、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教科文体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人口与计划生育、献血、红十字会工作等。
乡(地区)纪(工)委、区监委派出檀营地区监察组。贯彻落实区委、乡(地区)党(工)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乡(地区)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乡(地区)党(工)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和乡(地区)党(工)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根据授权,依法对乡(地区)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协助区监察委员会开展调查工作;完成区纪委区监委和乡(地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执法机构设置
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向乡镇下放行政执法职权目录,以地区名义开展执法工作。
三、综合设置事业单位
檀营地区共设置所属事业单位5个中心。
1.北京市密云区檀营乡(地区)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密云区檀营乡(地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为乡(地区)所属“窗口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政务服务、社区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以及其他需要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协调推动社区便民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相关的事务性工作等。
2.北京市密云区檀营乡(地区)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密云区檀营乡(地区)党群活动中心、北京市密云区檀营乡(地区)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为乡(地区)所属“活动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党群文体活动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以及党群活动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等;挖掘满蒙文化,发展民族文化,进一步加强民族间的联系,宣传贯彻民族宗教和侨务政策;负责加强基层文化体育队伍建设;负责电影的放映;负责组织文体活动;负责文化、体育骨干的培训、技术指导;承担文物保护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等;负责旅游业发展的促进、服务工作;负责旅游企业、旅游景点的服务工作;负责旅游资源、旅游政策的咨询、宣传等。
3.北京市密云区檀营乡(地区)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密云区檀营乡(地区)综治中心、北京市密云区檀营乡(地区)城市管理指挥分中心),乡(地区)所属“平台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大数据管理、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等与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完成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下达的城市管理任务,统筹协调属地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收集、协调处置和结案核查;负责协管员队伍的统一管理、调度使用;负责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整体转制后的遗留问题等。
4.北京市密云区檀营乡(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护水、护河、护山、护林、护地、护环境“六护”机制的具体实施;负责本辖区环境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扫雪铲冰、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提升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按职责承担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等。
5.北京市密云区檀营乡(地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开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服务工作;负责按职责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的辅助性工作;负责接待处理檀营乡的债权债务;负责植树造林、古树名木、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林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检疫等。
联系电话:010-6909 1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