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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6 09:35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人民政府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

我镇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定制度、明职责、严落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有分管领导,有专人承办,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从而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屏障,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有序、共同推进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镇着重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本年度围绕重点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事项,通过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

秉持为民服务理念,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注重提高答复效率,不断提升满意率。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6件,按时办结26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大信息审核力度,进一步明确三级审核流程和相关责任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及时准确,内容安全有效。二是明确了各科室信息工作重点,为推进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夯实了基础。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定期检查政务新媒体运营情况。二是依托“美丽溪翁庄”微信公众号推送报道、视频信息等形式公开信息,推动民众、企业对各类举措的了解和熟悉。利用此类即时性、互动性强的新媒体拓宽公开渠道,以多种形式实现信息更新,确保政务动态全面公开。 

(六)教育培训

每季度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学习教育培训会。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带领相关科室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不断丰富解读内容,增强解读实用性,当好服务群众贴心人

(七)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强化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部门和负责人,压实工作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创新。

(二)改进情况

我镇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加强检查监督力度,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及建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及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改进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过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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