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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8 09:06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密云区财政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聚焦主题主线,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局领导工作职责,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成刚同志任组长,主管副局长张榕华同志任副组长,其余副职领导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责成专人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负责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工作流程,实行信息公开逐级报送审批制度,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是主动公开信息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2023年密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广泛公开。主动、规范、及时、准确地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共131条,其中包括工作动态58条、采购政策1条、机构职能6条、财政预决算4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9条、行政规范性文件1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12条等详细内容,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

  三是认真办理依申请工作

  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保障依申请渠道的畅通,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对群众的依申请公开进行答复。进一步完善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保存备查等工作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2023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4项。

  四是加强公开信息管理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在拟稿、审核、发布等流程严格把关。坚持先审核后发布原则,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由科长、主管领导、“一把手”逐级审核签字后才能发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五是严格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落实法定义务,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制度,对编发的信息进行定期监督检查。通过审查和实时监督,严格执行财政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财政信息严谨、准确。截至目前,区财政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0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3

7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些许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不断丰富、载体建设有待加强、创新意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区财政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梳理财政信息,在信息公开范围上拓宽广度和深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公众知晓率;三是抓好教育培训,重点做好贯彻落实修订后的条例、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政府网站管理等业务培训,争取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财政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2]109号)文件,密云区财政局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过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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