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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6 15:10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人民政府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

  我镇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信息公开工作交由办公室负责,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公开内容需经主管领导审批,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内容不泄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总体完成情况良好。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镇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4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5条,2022年结转1条。其中予以公开信息3条、查询类4条,信息不存在19条。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安排责任心强、文字功底扎实的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及党务政务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及时对负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信息的修改、报送、上传、汇总和统计,确保政务公开全面、及时、准确,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时效性。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平台建设,落实公开情况。溪翁庄镇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密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相关信息进行集中公开。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主动公开了政府报告、财政预决算、社会救助等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

  (六)教育培训

  我镇积极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切实提高各科室思想认识及政务信息上报业务能力。

  (七)监督保障

  溪翁庄镇依托密云区政府网站,切实做好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权力清单事项的集约化建设、全面公开和及时更新工作。组织专职人员队伍负责本单位责任栏目内容的更新维护,定期监测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切实保障内容安全无误,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7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公开质量得到提升,但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小组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提高服务水平,不断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公开管理,加强信息审核;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突出公开重点,尤其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信息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过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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