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加强公开意识,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落实密云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能够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内容,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卫生健康委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以主任为组长,主管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各业务部门、各基层医疗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卫生健康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建科(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协调联系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安排工作内容,督查工作进展。各职能科室、业务部门、基层医疗单位负责提供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信息内容。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2年区卫健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298条。围绕疫情防控、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北大第一医院与区医院融合共建、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三院签约托管区中医医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在源头做好信息属性认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安全。积极维护好本单位信息发布平台,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并通过委机关LED电子显示屏、公开专栏及各镇街地区设置的卫生和计生工作信息宣传公开栏进行信息发布,便于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四)教育培训情况
2022年区卫健委积极开展培训,提升信息公开意识,认真组织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制度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可靠保障。区卫健委按照相关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工作自查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加强内部工作监督,开展保密审查,并不断规范内部信息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落实法定义务,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518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卫健委能够认真开展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信息内容不丰富的情况。据此,2023年我单位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信息公开宣传,积极组织培训工作,增强学习交流,力争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过收取信息费的情况。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附: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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