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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1-18 16:25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密云区财政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扎实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密云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局领导变动情况,及时更新领导小组成员,并在各科室分别明确了具体联络员,确保工作落实到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进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财政信息公开事宜;负责维护和更新公开的财政信息;负责组织编制财政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工作年度报告;负责对拟公开的财政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负责拓展财政信息公开渠道,保证信息畅通;负责规定的与财政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二)认真梳理,主动公开信息

2022年,区财政局继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积极稳妥的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作用,主动、规范、及时、准确地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共112条,其中包括工作动态40条、采购政策3条、机构职能6条、财政预决算3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8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12条等详细内容,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

(三)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完善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保存备查等工作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2022年区财政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1项。

(四)按照流程,强化信息管理

密云区财政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由局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并将领导签字留存备案;选派专职人员录入政府信息,定期参加全区培训及考核。

(五)拓宽渠道,搭建平台建设

拓宽信息公开平台,利用各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努力满足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六)落实到位,做好教育培训

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印发给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自学;二是组织各科室科长和信息员参加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在局长办公(扩大)会上传达《北京市密云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全力组织。

(七)严格监督,确保公开质量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制度,对编发的信息进行定期监督检查。通过审查和实时监督。截至目前,区财政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落实法定义务,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9

0

1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p;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1

0

0

0

0

0

2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0

0

6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不断丰富、载体建设有待加强、创新意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3年,区财政局将着力完善相关公开制度,落实责任,稳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梳理财政信息,在信息公开范围上拓宽广度和深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充分发挥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建立主管科室和其他业务科室通力配合的协作机制,促进我局内部工作运转更为顺畅;三是抓好教育培训,重点做好贯彻落实修订后的条例、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政府网站管理等业务培训,争取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财政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2]109号)文件,密云区财政局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过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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