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上级部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政务公开精神,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镇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落实,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组织领导、教育培训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2022年我镇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调整充实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相关科室之间合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力量,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条,公开范围涉及乡镇基本情况、领导介绍、政策解读、街乡镇动态、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疫情防控信息等方面,行政执法公示和民政救助公示,按相关要求准时公布,通过区政府网站为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工作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镇以完善内部制度为着力点,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基本点,全面提升我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合理回复公众需求,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对公开专栏内容涉及的政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按照保密审查规定,在区政府网站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原则,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加强监督保障,做到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落实法定义务,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5
72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88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十里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完成的不错,但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着差距,特别是在信息的收集方面还不够及时,有待进一步提高,改进情况:进一步强化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引导大家重视信息发布和宣传,及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过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发生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密云区十里堡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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