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
区教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
2021年度区教委主动公开信息112件。
(三)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区教委依申请公开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度区教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北京市密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增强公开实效,提高工作透明度,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作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全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区教委对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定期更新,做到上传信息分类清晰,确保专栏专用。对公开信息开展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失效信息,提高群众检索信息的有效性。
(六)教育培训
为确保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2021年度区教委对本单位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2次,提升整体信息公开水平,做好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七)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领导小组将对本项工作持续进行监督,不定时进行抽查,确保本单位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落实法定义务,无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4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全面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仍主要局限于政府网站,未能很好地利用其他载体开展公开工作。二是主动公开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兼任,由于身兼数职,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且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也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一是完善制度促规范。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与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政民互动。二是开展培训促提升,在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政府网站建设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强化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分析研究能力、解疑释惑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过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总金额0元。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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