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城管委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城管委主要领导担任组织长、副主任担任副组织长、各单位、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并设有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点,并配备专门负责人员1人。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按照主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签发的工作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本机关根据《条例》及时更新信息。全年共更新信息841条。其中依法行政信息711条,主动公开130条。
(三)依申请信息情况
截至2021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本机关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1件,主要涉及京承三期征占地补偿等,其中15件全部按程序处理完成,6件结转下年办理。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城管委完善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准确、安全。
(五)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监督保障
城管委根据要求,注重教育培训,定期召开专题培训会,提高职工思想意识。严格监督保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落实法定义务,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7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需要改进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不到位,对工作人员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较少。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等方面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和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迫切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二)2022年改进措施
2022年,本机关将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增强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并积极组织培训,加强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质量和水平,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过作信息处理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总金额0元。
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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