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城管委

发布时间: 2022-01-20 09:31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城管委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城管委主要领导担任组织长、副主任担任副组织长、各单位、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并设有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点,并配备专门负责人员1人。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按照主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签发的工作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本机关根据《条例》及时更新信息。全年共更新信息841条。其中依法行政信息711条,主动公开130条。

(三)依申请信息情况

截至2021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本机关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1件,主要涉及京承三期征占地补偿等,其中15件全部按程序处理完成,6件结转下年办理。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城管委完善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准确、安全。

(五)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监督保障

城管委根据要求,注重教育培训,定期召开专题培训会,提高职工思想意识。严格监督保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落实法定义务,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需要改进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不到位,对工作人员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较少。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等方面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和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迫切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二)2022年改进措施

2022年,本机关将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增强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并积极组织培训,加强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质量和水平,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过作信息处理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总金额0元。

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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