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李国良,副组长魏长山、王连军负责整体工作的协调及日常工作。
(二)落实《条例》第二十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情况
我办对发布内容及时进行更新维护,全年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共54条,依法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及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规定。对发布的各项信息经综合科负责人、主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层层把关,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五)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对在区政府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等工作。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依法依规加强管控,坚持制度严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谨规范,持续加强政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情况
2021年,我办每季度对专门负责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巩固、消化理解,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
(七)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落实法定义务,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全面公开信息范围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情况:一是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严肃纪律,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建立主管科室和其他业务科室通力配合的协作机制,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我办的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过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发生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发生总金额0元。
北京市密云区信访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北京市密云区信访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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