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
(二)主动公开、依申请情况
1.委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76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类。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全部按时办结,依法进行了答复。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委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提高依法公开水平,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教育培训情况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全年由主管领导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的学习,有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及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委局以区政府网站、首都之窗等平台为主动公开途径,围绕与群众密切关注的养老服务、困难群众等服务信息。及时更新工作进展,政策发布,政策解读等,努力满足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四)监督保障情况
委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科室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或督促整改。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落实法定义务,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工作中还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内容不健全等问题。为改善工作中的不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2022年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学习《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并及时对申请人给予答复,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
(二)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三)强化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抓住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流程、要求进行统一和规范,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工作中没有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发出收取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0元。
北京市密云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2022年1月20日
北京市密云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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