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所有中层干部、经办机构负责人纳为领导小组成员,积极编织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网。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在密云区政府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1条,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办结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单位、部门副职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管理,强化调度督查,确保工作进度。及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工作调度会,通报栏目推进情况,对报送及时的部门进行会议表扬。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政府网站、首都之窗、“宜居密云”公众号、密云融媒体中心等多个平台对外公开,推进多平台公开。
(六)积极开展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局内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和能力。
(七)加强监督保障。积极发挥局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考核组作用,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的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落实法定义务,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问题:一是制度规范逐步建立,但落实不到位。二是创新创效逐步丰富,但公开实效显现不到位。三是平台建设逐步完善,但渠道多了干货少了。
改进:一是提升公开实效。二是规范运行机制。三是注重公众参与。四是强化队伍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过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0日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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