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区地震局编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1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一)组织领导
我局专门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由区地震局局长担任组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和全体员工为组员。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
2021年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及时公开信息,更新公开目录,确保群众了解我局工作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修订了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在信息发布前,需经科室负责人、保密工作负责人、相关主管领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负责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是否涉密进行审核,明确公开属性,并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由信息员备案并进行信息发布。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的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发布。
(六)教育培训
2021年,我局对《条例》进行宣贯学习,根据新《条例》制定下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七)监督保障
2021年,我局按时更新公开局机关相关政府信息,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工作情况,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落实法定义务,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本单位存在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足够重视;
2、个别科室还存在对主动公开的范围理解不是很清晰;
(二)改进措施
1、定期组织各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确保工作人员业务熟练。
2、进一步调动全体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属性审查,严格落实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查机制。
3、认真学习依申请公开答复指引,严格审核答复意见内容,避免法律风险,确保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总金额0元。
北京市密云区地震局
2022年1月20日
北京市密云区地震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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