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高位统筹,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亲自牵头,严抓狠抓落实,对于重点工作、重点信息进行开会部署。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与方法,设置专人专岗,通过宣传、培训等手段,强化职业素质,明确责任意识,将信息公开工作压实压细。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流程,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和及时。
(二)主动公开情况
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加强信息传播。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主要平台,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平台、电视等新闻媒体资源,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采用多元化政策解读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三)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8件,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方面,均按有关要求及时给予答复。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发布与管理。对于机关简介、履职依据、行政处罚信息等与其他专门网站存在内容交叉的信息,及时、按时进行更新,确保数据一致性。加强平台管理,明确责任主体,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实时更新工作动态、监督检查结果及听证公告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政府网站维护。
(五)教育培训
强化组织相关干部深入学习《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京公开办发〔2021〕1号)和《北京市密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信息公开能力。
(六)监督保障
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步骤,信息发布需经部门主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层层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定期开展信息公开自查工作,检查已公开信息是否涉密,最大限度确保法定公开事项全公开,涉密信息不上网。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落实法定义务,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4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229
行政强制
70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8.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人员对于信息公开的认识程度有待提高;二是对公开信息的获取较为被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仍需提升。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二是加强协调,分类推进,培养工作人员获取公开信息的客观环境和主动性;三是加强媒介运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确保公开信息的传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过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0日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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