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组织领导
2021年,我镇成立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结合我镇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完善了穆家峪镇的信息公开的具体措施。相关领导统筹协调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信息化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下设工作机构,也担负起了重要的环节,推动了此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
2、主动公开
2021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全面主动公开政府15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公开内容包括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社会救助、防灾减灾等信息。
3、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镇收到4件依申请公开,按照相关要求其中1件予以公开,其余3件经过查找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均在答复时限予以办理。
4、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
我镇持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相关负责人员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工作,从严把控政府信息的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相关流程。确保每条政府信息都有主管、主要领导的审核和签字。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6、教育培训
我镇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内容,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办事效率。按照《北京市密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任务分解表》等文件的专题研究会,结合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表,细化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措施。通过培训促进了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等业务的顺利开展。
7、监督保障
我镇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及时更新完善政府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领导简历等信息,便于群众监督与查询。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落实法定义务,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5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也认识到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工作规范把握不准;二是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不熟悉,对信息查询渠道的了解程度、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三是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多样化。对于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我们也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以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穆家峪镇2021年的工作流程中没有发生过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发出收费通0知,实际收取总金额0元。
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
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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