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
为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我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党政办负责具体工作,通过主动公开全清单自查结果,召开镇长办公会部署强调此项工作等方式,增强工作紧迫感,压实各主管领导责任,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二)落实《条例》第二十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情况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条例》的范围和内容,深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二是突出公开重点。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坚持把公众期盼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三是规范内容审核。提高内容审核重视程度,坚决按照《条例》规定程序完善各级领导审批签字,认真检查公开内容,把好最后一道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谨性。
(三)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我镇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定时对区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对已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把关,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坚持涉密内容不上网的原则,做好内容管理。
(五)教育培训及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积极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业水平。对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公开内容、时限等要求与各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一一传达,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落实法定义务,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9
23
93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6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问题:相关科室责任意识不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细化、全面,难于满足群众需求。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人员的思想认识,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避免出现信息不准确的情况,提高公开质量。二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过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密云区新城子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
北京市密云区新城子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