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密云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依据《北京市密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拓宽公开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2021年度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组织本单位人员培训1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组织机构建设
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中心成立了密云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主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同时,健全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体系,需要公开的信息,由公开科室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公开发文审批单”,经主管科室科长初审、主管副主任审查通过、最后由中心主任审批后进行公开,确保我中心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中心准确的公开了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责、机构信息、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各相关科室按照我中心发布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相关标准,提供相关信息,由中心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明确机构人员、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做好申请、受理、审核、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2021年度我中心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情况
为了保证市民能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到政府工作,获取政府信息,我中心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并对所有信息进行电子化备案。
(五)教育培训情况
2021年我中心组织培训1次,对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共计10人进行培训。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为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中心加强《条例》学习。5月份,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讲座。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落实法定义务,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个别工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为此,我服务中心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过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密云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0日
北京市密云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