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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区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3-09 08:34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政府办公室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实施《北京市密云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分工。三是强化绩效考核,将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级绩效考核体系,根据指标任务定期督查和对照整改。

2.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全区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717条,专栏访问量16000余人次;区政府本级向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定期移送纸质政府信息864份;编制发放四期2000余份《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公报》,同步更新网上公报。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审查规定,没有发生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是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规定,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二是畅通受理渠道,进一步完善当面、信函、传真等受理渠道,优化区政府网站网页受理平台。截至12月底,本年度全区各公开机构共办理申请5件,其中区属机构办理455件,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围绕疑难申请事项,组织开展专题会商50余次。截至12月底,本年度全区由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共71件,其中维持62件、纠错9件;引发行政诉讼35件,其中维持32件,纠正2件。

4.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相关流程,公开并及时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目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高效完成区属各公开机构《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及《北京市密云区政务公开全清单》调整工作,规范信息分类、编排体系,完善政府信息的获取方式和申请公开流程等,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权威指引。

5.平台建设情况

拓宽公开渠道,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不断提高影响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设置“政府对外联系电话”专栏,主动公开全区对外综合联系电话、办事服务电话和信息公开电话,为企业和社会公众办事提供便利。充分利用“宜居密云”公众号、“密切帮”APP等方式,加大政府信息精准推送力度。

6.教育培训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准确把握《条例》规定,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2021年,全区共开展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50余场,达450余人次。使全区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提升法律适用能力。

7.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区级依法行政考核,将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以及引发复议、诉讼等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2020年,全区各单位均按照市、区两级要求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60

123

145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12

+460

2785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33603

+28915

94807

行政确认

102

+11

225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74

-3026

9564

行政强制

72

+29

69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144

3138595.66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不含垂管部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7

5

0

3

0

0

45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6

1

0

0

0

0

10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4

2

0

0

0

0

4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8

0

0

0

0

0

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0

1

0

0

0

0

18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0

0

3

0

0

1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6

0

0

0

0

0

6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48

1

0

0

0

0

49

(七)总计

418

5

0

3

0

0

4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1

0

0

0

0

0

4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2

9

0

0

71

1

0

0

1

2

31

2

0

0

33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存在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与公众需求存在差距。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需进一步提升,部分政策信息专业性较强或内容分散,群众不好查、不好懂、不好用的问题仍然存在。对群众“信息需求侧”研究不深,公开信息不够实用,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仍存在差距。

2.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单一。当前政府信息发布的主要渠道是政府网站,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和对多种载体的利用方面还存在不足。现在的公开平台仍存在查找检索不便、对群众获取信息的习惯和途径分析不足、公开渠道的针对性和分众化不强、新媒体到达率不高、覆盖面不广等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2020年改进措施情况

1.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加强能力建设,培养正确的公开理念。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首先,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尤其要加强对各机关主要领导的培训,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其次,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增强队伍素养,强化公开理念,使政府信息更好的服务于企业群众。

2.不断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搜索功能,提升公众获取信息便捷度。持续推进各类媒体融合发展,深化资源库应用,加强数据治理和智能分析,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多元性、智能性和友好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北京市密云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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