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教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教育教学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区教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依据《北京市密云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要求,主动公开信息253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针对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行政诉讼0件。组织本单位人员培训2次,坚持通过集中和个别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熟练掌握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2
1
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3
+2
807
行政确认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478.61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教委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落实,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运行。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