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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委

发布时间: 2021-01-20 09:47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全文主要包括组织领导、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方面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要领导担任组织长、副主任担任副组织长、各单位、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并设有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点,并配备专职人员1人。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本机关根据《条件》及时更新信息。全年共更新信息696条。其中依法行政信息576条,主动公开120条。

(三)依申请信息情况

截止至2020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本机关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42件,主要涉及京承三期征占地补偿、101国道绕城线工程等,全部按程序处理完成。

(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本机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政府信息公开前坚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坚持科室、主管领导逐级确认,主要领导严格审查方机制,信息方可公开到政府网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5 +525 8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161 +233 394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2 21.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

0

0

0

0

0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30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3

0

0

0

0

0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2

0

0

0

0

0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4

1

0

6

15

1

0

1

2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需要改进之处,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普及工作仍需要努力落实。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等方面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和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迫切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二)2021年改进措施

2021年,本机关将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增强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并积极组织培训,加强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质量和水平,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4日

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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