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聚焦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重点任务及年终考核指标。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细化责任分工,压实职能科室主体责任。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严格公开流程,强化监督保障,安排专人负责过程管理和平台管理,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527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申请公开11条,全部按时答复申请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138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8
8613
行政确认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29
485
行政强制
5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2
12.6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3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三是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采取的措施。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相关要求着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继续梳理信息公开目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工作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密云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5日
附件: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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