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密云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依据《北京市密云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拓宽公开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2020年度主动公开共计45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组织本单位人员培训0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遵循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原则,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落实,按要求完成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任务,应公开文档全部实现电子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服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个别工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
为此,我服务中心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认识,把对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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