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情况。2020年我镇全面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扎实推进工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实行“主管领导具体管、相关科室具体抓、工作人员具体干”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确定1名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办法,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落实。2020年我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镇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发布和更新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度我镇收到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个,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答复。本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审查规定,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信息公开专栏与政府网站整合之后,信息分类发布更好的让公众了解政府职能,既方便了信息的录入,也方便了百姓进行查阅。使政府信息更加的清晰化、规范化,条理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0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对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力度还需要增强;公众对于新媒体不太了解,公开信息的知晓率不高。
改进情况: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北京市密云区十里堡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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