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建立溪翁庄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杨建军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黄启来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 艳 副镇长
赵鹏程 副镇长
王晓东 副镇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主任:王云 成员:王国永
联系电话:69017912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溪翁庄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在2020年度主动公开的74条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机构职责1条,机构信息1条,人事任免类信息占12条,机构设置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占2条,政策解读类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5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1条。
1.已公开事项。公开事项共计为11。
2.未公开事项。信息不存在共计为10条。
(四)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编制溪翁庄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实现公开标准清单化管理。健全文件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机制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与政策性文件制作审批同步进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2
4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2604
2604
行政确认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92
9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通过全镇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时效性、公开内容质量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有待加强宣传推广。三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不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全镇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具体承办人员要加强《条例》的学习和培训,规范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创造条件,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
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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