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区地震局编制的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互联网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需对答复情况进行说明);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致电:69041672或69041145。
密云区地震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本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有关工作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防震减灾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地震局以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落脚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序做好政府公开信息基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
1、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了副局长金春涛为信息公开主管领导,综合管理办公室为责任科室。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了组织协调、调查指导、督促检查等职能作用。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3人,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2、制度建设
在一系列完整的制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协调发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科室,强化了信息公开保障工作,推动此项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地震系统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信息工作。
(二)落实《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1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涉及财政预算类信息2条,为三公经费、预算决算公开等;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业务动态类信息53条,主要涉及日常政务和工作动态,占总体的比例为71%,年内,因实际情况变化更新修改撤销信息35条。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中,本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不予以公开的不做公开外,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做到主动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申请处理步骤进行了再次明确。
(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对我局信息公开各板块进行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全面检查,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保证各板块信息及时有效。
(五)互联网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我单位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对本单位网站进行系统维护、板块整合,为保证信息有效性,对网站内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发布。
(六)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情况
我单位能够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政府信息工作培训、网站建设培训及重点《条例》的宣传贯彻。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信息工作质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1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0 |
0 |
0 |
行政确认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0000 |
3、加大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地震热点、焦点问题。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