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密云区司法局编制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密云区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密云区新西路60-2号;邮编:101500;联系电话:010-6904192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条例》为主线,以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载体、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为重点,认真落实《北京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北京市密云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开放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为统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司法局建立了主管领导负责,办公室牵头,各科所配合的工作体系。并具体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编制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依法公开本单位的基本概况、主要职能、领导班子、内设机构、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和工作动态等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各单位依法提供司法行政信息,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为社会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广泛监督提供条件,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进程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2
6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433
-2
431
行政确认
5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110.08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存在主要问题
2019年,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高;政务公开服务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2020年改进措施情况
1、进一步加强领导,提升认识。将政务公开、政服务
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统筹谋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和理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进一步丰富公开载体和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
开行为,拓展覆盖面,加大网上公开力度,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务信息,确保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知识的培训,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培养既具备互联网、信息化思维与技能又精通业务服务的工作队伍,提升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司法局年度工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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