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区农村工作委员会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密云区农村工作委员会信息化中心(密云区水源路358号座农委707)电话:89080644。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农委安排1名兼职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5年底,农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建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信息化中心具体负责、机关各科室协助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做到了专人负责、科室落实、主管领导审批等环节,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农委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农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不予以公开的,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信息,均做到主动予以公开。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农委通过政府网站、LED电子显示屏、公开栏、设立阅览点(农委一层大厅)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农委2015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为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5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为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5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为0元。
五、咨询情况
2015年,农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针对农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农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农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范围和内容,主动公开信息,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委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极大的方便了群众。
二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
三是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及时公开。
四是信息内容审核更加严格。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和网上咨询回复,都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发布,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农委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公开定位不到位,公开机制不健全。为此,2016年农委将认真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督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深入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是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晓,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北京市密云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
附件:北京市密云县农村工作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