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府公开办的指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上级相关部门传达的文件精神,围绕目标任务,加强网络建设,推进网络应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坚持和发展社会民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执政理念和方式、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和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具体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颁布以来,我局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体育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体育局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体育工作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促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明确分管领导,健全机构,落实人员,保障经费
1、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张承武局长任组长,龚显文副书记任副组长,下设支组到各科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责成专人主要负责,负责日常信息收集、编撰、初审、报送、公开并处理日常相关各项工作。分管领导对发布的每条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经费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3、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一年来,我局分管领导及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工作,并适时组织了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在公文写作规范、信息管理制度、保密条例等业务进行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同时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三、主动公开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县体育局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界定为:领导成员简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县体育局规范性文件;体育发展规划、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体育年度统计信息;体育局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全县性体育竞赛、交流、表彰奖励的有关情况;体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余条,基本做到了所有类别的全覆盖。
四、咨询情况
密云县体育局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约20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约16次,当面咨询接待约4次。咨询内容主要是我局的大众健身场地是否面向社会开放,我县专项体育场馆所在地,以及收费标准。结合咨询要求,力争在政府信息网进行完善,提供更多更全面的信息服务。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县体育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根据市物价局和市财政局确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截止2013年11月底,尚未出现上述情况。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密云县体育局2013年12月31日之前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等案件。
七、2014年工作计划
针对2013年查找出的不足,我局将在2014年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统一认识,提高答复水平。
2、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栏目,强化制度执行,定期开展工作检查。
3、加强人员培训,重视宣传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体育局工作的全过程,使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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