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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14-01-17 11:10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密云县文化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问题建议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密云县文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密云县西门外大街2号;邮编:101500;电话:69041925;传真:69085706;电子邮箱:mywwdzb@126.com)。

一、 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密云县文化委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信息受理点,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2013年底,文化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根据《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文化委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1.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加大文化委财政性资金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稳妥有序地推进文化委财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消费”预算情况公开。

2.机构职能公开情况。重点公开了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和工作分工。

3.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情况。充分利用文化委网站资源,公布了群众文化工作、文化市场管理等工作动态信息,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公开情况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文化委主动公开信息共6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占总体比例为:8.8%;业务动态类信息62条,占总体比例为:91.2%,全文电子化率100%。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涉及县域内多项文化活动,财政预算情况,更新了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最新信息,着力推进文化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公众充分了解最新政府信息。

2. 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文化委在公开形式、便民服务上做了大量工作。编印了《文化委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查阅。从实际出发,采取了网上发布、县档案馆、县图书馆、广播、电视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 申请情况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未产生依申请信息公开案例。

2.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严格执行《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文化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问题建议及改进措施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工作进度需进一步加快推进。2014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和交流活动,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二是充实内容,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三是通过监督电话、完善考核制度等形式拓展监督渠道,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密云县文化委员会

2014年1月16日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68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68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互联网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掌握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

0

附表三: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附表四: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0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总额

0

与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总额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密云县文化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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