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密云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编制了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报告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等有关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法制办联系,联系电话:6904 4616。
一、概述
2010年,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和县政府信息中心的指导和帮助下,按照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应公必公”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和信息公开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6条,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25件,顺利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底,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均为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公民知情权的实现,是宪法规范的基本精神。政府部门掌握的大量信息是非常宝贵、很高成本的资源,对社会主体的发展可能产生极大的影响。公开政府信息,让社会各方面主体充分利用这些信息资源,有助其共存发展,这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社会公共服务信息纳入公共范畴,更有利于实现民众的知情权,更能体现服务、便民、人本、民主的精神。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案例为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法制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兼职工作人员共3人,2010年度无依申请公开和行政诉讼,没有产生相关费用。
五、咨询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底,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约125件,其中现场咨询总数50件,电话咨询总数60件,网上咨询总数15件。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底,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件。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单位工作任务重,人手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由兼职人员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及时。
改进措施:严格依据《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定是否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从内部管理制度入手,根据信息公开工作需要优化原有工作流程,将公开过程更好地融入日常工作中,简化操作,规范审批,提高整体工作效率,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密云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0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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