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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9-03-30 10:00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科委  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县科学技术委员会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密云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信息科,电话:6904619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08年,县政府统一部署了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密云县科学技术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密云县科委信息清理工作办法》、《密云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信息保密(属性)审查办法》、《密云县科学技术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密云县科学技术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密云县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引》等一系列文件。同时,建立了一支保密意识强、技术水平高的工作队伍,对2003年1月1日至2008年5月1日产生的所有信息进行清理,经过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后,这些信息全部属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月1日后,随时产生的信息随时清理、审查、录入、公开。截至目前,共录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6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其中本委的职能和机构信息介绍2条,领导介绍4条,本委机构及下属单位职能介绍10条;法规文件类信息4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2%。其中包括法律法规13条,规范性文件及本委制定的文件3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4%。其中,中长期规划1条,工作计划8条;行政职责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8%;业务动态类信息19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3.6%。其中部门动态177条,结果公示19条。在各类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的信息量最大,也是录入更新频率最高的一类,本委在录入每条信息时,都能做到严肃、认真、仔细,所有涉及事件时间、事件人的姓名等内容都严格把关,力求准确无误。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本委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不予以公开的,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主动公开。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重新修订,认定条件、认定后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均有很大的改变,本委对其予以主动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知晓,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认真研究,决定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除录入《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进行公开外,还利用市级网站的影响力,积极将信息报送到北京市科委网站、首都科技网、北京科教信息网、北京农村科技在线等市级网站,进行对外发布。同时,还利用《密云科技动态》纸质形式进行重要信息的发布。

在便民服务上,本委网站的政务公开栏中,建立了与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链接,方便了公众点击浏览。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委在2008年度未收到申请人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和当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求。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共9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8年本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没有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8年本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的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8年本委没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08年,本委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当面、电话以及网上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没有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行政申诉案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委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圆满完成,能够做到及时、准确的将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录入系统进行公开。这与单位的工作机制分不开,为及时、准确的对信息进行清理、审查、录入、公开,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各部门(科室)均指定1名兼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清理、录入工作,这样就能在第一时间将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录入系统,使对外发布的信息更加及时准确。

密云县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9年3月30日

2008年北京市密云县科学技术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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