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县高岭镇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镇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党政办公室,电话:81081090。
北京市密云县高岭镇政府
2009年2月9日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镇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设立党政办为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镇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6.06%;业务动态类信息数2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9.39%,规划计划类信息数 3 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55%。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镇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主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等公开形式的情况工作。在便民服务上做了目录编制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其中,当面申请0件,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0件,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8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08年,本镇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电话咨询0人次;网上咨询0人次。
密云县高岭镇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