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 ,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及食品添加剂 ,共1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
一、总体情况
苹果,1批次,全部合格;猪肉,1批次,全部合格;马铃薯,2批次,全部合格;碳酸钠,1批次,全部合格;豇豆,1批次,全部合格;洋葱,1批次,全部合格;甜椒,1批次,全部合格;马铃薯,1批次,全部合格;番茄,1批次,全部合格;大蒜,1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本次抽检未出现不合格样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