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 ,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调味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蛋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食糖、酒类、乳制品、方便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罐头、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饮料、蜂产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24大类食品,共11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13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4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4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3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3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5批次,全部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蛋制品3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饼干1批次,全部合格;食糖1批次,全部合格;酒类4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方便食品1批次,全部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全部合格;罐头3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饮料3批次,全部合格;蜂产品1批次,全部合格;糕点1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61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无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