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调味品、乳制品等8大类食品,共1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6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
一、总体情况
水果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2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4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5批次,全部合格;饮料1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1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无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