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 ,我局组织抽检了糕点、酒类、调味品、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饮料、肉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罐头、豆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冷冻饮品、糖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20大类食品,共6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65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
一、总体情况
糕点8批次,全部合格;酒类5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9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7批次,全部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食糖3批次,全部合格;饮料4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4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罐头2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4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4批次,全部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全部合格;冷冻饮品1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特殊膳食食品2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无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