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切实维护全区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根据市、区两级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构建“全方位、立体式、沉浸式”宣传格局。依托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镇街(地区)、相关单位、金融机构共同参与,深入挖掘各方宣传资源,不断推进各级联动,打造和推广一批“有行业特点、有辖区特色、有社会影响力、有群众参与率”的宣传品牌,全力构建政府示范引领、金融机构主动参与、新闻媒体积极支持、社会各方广泛响应的工作格局。
(二)着力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将揭露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作案手法和风险识别方式作为宣传重点内容,提升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不断创新“身边人讲身边事”等宣传方式,丰富“以案说法”等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 促进“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担”等意识不断深入人心,实现在社会公众中树立理性投资理财、远离非法金融活动、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等理念的工作目标。
(三)形成强大宣传攻势有力震慑非法集资犯罪。大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正反面相结合方式进行普法教育,鼓励在风险高发领域和多发区域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广泛公开行政处罚、刑事打击典型案件和各类受惩戒的真实案例,对可能出现或参与的违法活动、违法人员形成有力震慑。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本次宣传月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通过开展广覆盖、多层次、接地气、强渗透的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厚植全民防非、主动拒非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时间。2024年6月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要坚持守正创新,多渠道多形式持续营造强大宣传声势。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各部门要通过涉及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典型案例警示、防非技巧展示等集中发声。
三、活动安排
(一)精心部署,制定方案(6月初)
区打非办根据市打非办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下发本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及前期准备工作。
(二)集中宣传,营造氛围(6月)
1.集中宣传。6月1日起,开展第十二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全区将统一组织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在果园街道设主会场,组织多个打非成员单位以金融知识讲座、现场问答及发放宣传品的形式联合开展集中宣传日大型活动。其他各打非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安排,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同步开展宣传日防非处非宣传活动。同时,通过政务网站、生态密云公众号、密云电视台及电台等媒体平台集中发声,掀起宣传高潮。
2.线上讲座。宣传月期间,由区打非办针对老年人、农民等重点人群开展微信公益讲座活动。优选“百千万宣教工程”防范非法集资讲课视频,通过各村、居微信群进行集中转发,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推进防范非法集资“百千万宣教工程”机制化、社区化、常态化建设。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3.发布倡议。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通过宣传橱窗张贴、电子屏展示、村镇大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附件1),正面引导群众主动提升非法集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全民齐参与,共同抵制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
4.广泛宣传。宣传月期间,各属地、各驻区金融机构要推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单位、进网点,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金融机构打非讲师要对接2-3个社区,每个社区开展至少一次宣传讲座,让防非宣传尽量覆盖我区所有社区。
5.知识答题。宣传月期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中国银保传媒于6月12日-6月18日举办第四届全国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答题竞赛活动(参赛方式见附件4),请各镇街(地区)、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组织本单位、本行业人员积极参与答题。
6.巡回展览。统一制作宣传展板,自宣传月开始,以风险相对集中、拆迁补偿等重点地区为主,全年不间断开展巡回展出。采取静态摆放形式,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引导群众理性投资,抵制高息诱惑,给“钱袋子”再加一道“安全锁”。
(三)持续推进,保证质量(6月至12月)
各单位按照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广覆盖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月期间,各部门、镇街开展大型集中宣教活动至少1场,全年集中宣传活动不少于3场,各金融机构宣传月活动期间组织集中宣传活动至少1场,全年集中宣传活动不少于10场。
(四)总结工作,完善机制(7月和12月)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和全年宣教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与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进一步健全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
四、活动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全方位、广覆盖,确保宣传工作形成合力、形成声势。
一是全力做好市区两级部门协调联动,根据全年宣传重点,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全区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镇街、金融机构组织落实。各镇街(地区)打非部门要充分发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作用,做好本辖区宣传月组织引领、部署推动和督促落实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建立辖内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机制,配强资源、整合力量,打好组合拳,确保宣传成效。(责任部门:各镇街(地区)、区发改委)
二是营造媒体宣传氛围。发挥主流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增加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版面和时段,强化集中宣教活动的宣传报道;借助互联网资讯平台、微信、微博、抖音等各类新兴媒体,加大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传力度,有效占领网络宣传空间;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信息,依法关闭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网站,删除涉嫌非法集资信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经信局)
三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本领域宣传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部署、督促指导本行业、本领域做好防范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将宣传与行业管理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管合法必须管非法”原则,围绕本行业、本领域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动宣传活动深入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各类组织和团体中,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本行业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宣传面和受众群体,提升宣传工作质效。(责任部门: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四是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要发挥专业优势,强化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在强化行政司法宣传教育工作协同基础上,要将典型案例剖析与法律政策解读有机结合,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普法宣传,深刻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总结金融犯罪案件规律特点,揭示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欺骗性、风险性、社会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警惕性。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宣传工作安排,与行政机关共同开展防范金融经济犯罪和防范金融诈骗宣教活动。发挥各类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相关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提高金融从业人员守法合规意识。(责任部门: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
五是发挥金融机构优势。区内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市、区两级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主体作用,利用专业优势和网点优势,与部门、街道(地区)、村(居)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普及金融知识,提示非法集资风险,为社会公众提供依法合规的个人财富管理服务。(责任部门:各驻区金融机构)
(二)立体式、沉浸式、确保宣传活动掷地有声、入脑入心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发挥宣传教育预防作用。针对养老、投融资、涉农、市场零售、文旅等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领域,各单位要根据有关工作要求,重点关注康养服务、区块链、虚拟货币、人工智能、元宇宙、生物科技、云养殖等非法集资噱头,以及通过社交媒体软件、短视频平台和非上架APP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模式等,加强风险预警提示。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结合风险苗头隐患,及时做好有关行业政策解读,加强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使“远离‘保本高收益’”的理念深入人心。例如民政部门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以房养老、养老公寓等方面风险宣传教育;文旅部门组织开展“旅游卡”“康养卡”及数字藏品、文化出版物等领域风险宣传教育;广播电视局等做好影视产品投资领域风险宣传教育;农业部门做好以养殖、种植为名的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宣传教育;市场监管及商务部门组织“预付费”“电子商务”“拍卖债权”领域风险宣传教育等。
二是拓宽宣传渠道,筑牢舆论主阵地。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短信等传统宣传阵地,发挥主流媒体权威引导作用。积极拓展“两微一端”、视频平台等新媒体阵地,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易感人群开展差异化宣传和靶向投放。有效利用公交、地标建筑、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等户外媒介,增强宣传渗透力。指导各类媒体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力度,利用电视台、歌华有线、公交楼宇电视等平台播放公益广告。借鉴公安机关预防电信诈骗经验,发挥手机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优势,向辖区内手机用户发送提示信息。充分发动一线部门、社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推动宣传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信息,依法关闭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网站,删除涉嫌非法集资信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工作感染力。紧扣群众关于非法集资的知识盲区、认识误区和受骗重灾区,通过短视频、短剧、公益广告、主题海报等方式,推出更多有温度、接地气、易理解、吸引人的防非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增强宣传互动性,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充分利用防非短视频征集大赛互动成果,通过官网、官微、官方视频号等渠道广泛开展优秀视频展播。邀请法律、金融、文艺等专业人士参与宣传。要因地制宜、结合特色,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全民反诈宣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等宣传活动相结合。大力推广防非志愿宣传队经验做法,结合区域风险特点,依托基层资源,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的志愿宣传机制,发动“人民战争”同防共治。
(三)机制化、常态化,确保宣传品牌巩固提升、延伸推广
一是高标准深耕“百千万宣教工程”品牌。继续挖掘百名打非宣讲师、千名风险监督员、万名网格宣传员组成的“百千万宣教工程”宣教队伍潜力,面向中老年群体和社区群众开展针对性宣传,充分发动基层力量,共同推动“七进”宣传活动,全面参与各单位组织的宣传活动,打好“组合拳”,以线上线下同步、丰富灵活多样的宣讲活动,不断深化“百千万宣教工程”品牌。
二是多维度推进“蜜蜂计划”融合。依托北京电视台财经频道《蜜蜂计划》栏目联合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保护体系建设系列活动,调动行业主管部门、镇街地区、金融机构、新闻媒体力量,构建多维度的金融消费者教育体系,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金融安全知识普及、倡导理性投资理念、提示金融风险等多场景深度融合。
(四)其他要求
一是严守工作纪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各单位要严守宣传纪律规定,严格保密制度。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要以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有利于维护稳定、有利于解决问题的原则,对外发布已审结的典型案例,要全面、准确,严格把关,正确把握社会舆论导向。
二是6月起,《中国银行保险报》将开辟防非宣传月专栏,主要报道各地防非处非良好做法和防非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刊载重要风险提示、典型案例警示、防非拒非经验技巧等,请各单位积极报送优质宣传素材。
三是请各单位积极报送宣传照片、信息稿件、典型案例,于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含照片)、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区打非办,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平安密云建设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