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密云区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健康成长,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起草了《密云区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2021年5月25日至5月29日
意见反馈渠道:
1.通讯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家庭发展科(邮编101500,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2.电子邮箱:wjwfyjkfzk@bjmy.gov.cn
3.电话:010-69088796
4.传真:010-69041278
附件:1.密云区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对《密云区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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