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
2022年度,区教委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本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
区教委2022年度主动公开信息38件。
(三)依申请公开
区教委2022年度依申请公开6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区教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北京市密云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区教委建立公开内容审核机制,所发布的信息已经信息提交科室、办公室、分管领导多重审核,上传信息分类明确,专栏专用。定期开展检查,清理失效信息,定期维护专栏时效性,规范栏目设置,畅通政务公开渠道。
(六)教育培训
为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本单位科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2022年开展培训2次,加强队伍建设,扎扎实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七)监督保障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教委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领导小组将对本项工作持续进行监督,不定时进行抽查,督促有关科室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多角度解读重要教育政策,按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落实法定义务,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54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部分政务信息公开程度把握不准;二是政策解读方式还不够丰富,有待进一步多样化。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进一步提高干部员工思想认识,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性。二是完善制度促规范。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与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创新政策解读方式,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方式,让政策解读更加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过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总金额0元。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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