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现编制区住建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区住建委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解决工作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形成由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牵头具体落实,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
2021年区住建委主动公开信息502条,做到审批与公开同步,工作进展与信息公开同步,政策发布与政策解读同步,主动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
(三)依申请公开
2021年区住建委依申请公开52件。其中,通过邮寄申请36件、当面申请12件,网页申请4件,按时回复率为100%,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现象。
(四)做好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工作
对照工作职责,梳理业务事项,按时发布《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公开全清单》,列明需公开的全部政府信息、涵盖的业务事项、内容标准、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关键性要素,全面覆盖职权运行过程和管理服务流程,充分发挥标准化清单引领公开、巩固公开、深化公开的作用。
(五)不断完善网站平台建设
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围绕与群众密切关注的住房保障、棚改征拆、重大项目推进等问题设立专栏,及时更新工作进展、政策发布、政策解读等信息,致力于打造一个公开、透明且方便查阅的公开范式。
(六)加强人员学习培训
组织科室开展《北京市密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加强密云区政策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的工作方案》学习培训,系统学习信息公开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行为,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
(七)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贯彻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不断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审批和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依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做好质量把关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流程的合法性、公开信息的保密性,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落实法定义务,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1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
5
5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2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8
3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8
(七)总计
46
5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2021年密云区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与透明度仍需不断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较为集中,主要集中于政策性文件解读类信息发布较少,重点领域及重大项目进展信息较少。
(二)改进的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发布,提升信息发布的透明度与及时性。针对我区住建系统重点领域信息,加大公开的及时性和透明度,同时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政策意见征集的公开工作,让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透明化。二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内容的宽度与深度。着眼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等相关的政策解读,让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展示日常工作风貌的同时更能贴近百姓切身利益,真正服务于民。三是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政策意见征集、依申请公开等重要领域的工作水平,提高公开的规范化程度,避免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风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过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总金额0元。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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