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密云区财政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聚焦主题主线,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规范实施、审核督查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规范工作流程,实行信息公开逐级报送审批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安排专人负责过程管理和平台管理,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是主动公开信息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2021年密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广泛公开。主动、规范、及时、准确地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共124条,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
三是认真办理依申请工作
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保障依申请渠道的畅通,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对群众的依申请公开进行答复。进一步完善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保存备查等工作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2021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2项。
四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定期召开专题培训会,提高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五是加强公开信息管理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在拟稿、审核、发布等流程严格把关。坚持先审核后发布原则,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由“一把手”审核签字后才能发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六是加强平台建设
拓宽信息公开平台,利用各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努力满足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七是严格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落实法定义务,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制度,对编发的信息进行定期监督检查。通过审查和实时监督,截至目前,区财政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7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些许不足。主要是随着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不断提高的社会需求还有差距,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少数信息更新不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仍需深化。
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一是稳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二是拓展公开渠道,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三是更加多元化公开形式,增加政策图文解读等生动活泼的公开形式;四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学习,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过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
2022年1月20日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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