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细化各科室公开职责,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按照主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签发的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落实《条例》主动公开内容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网页申请2件,当事人撤销1件,按时回复率100%,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诉讼法院现象。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据《密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动公开全清单》内容,及时在区政府网站按时公开。积极做好在密云区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全面提升政府网站履职能力。
(五)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情况
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学习,督促干部职工认真领会信息公开要点,明确公开意义,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增强工作能力。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部门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明确责任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落实法定义务,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内容的完整性上还存在一定的欠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持续加强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为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局政府信息,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工作过程中未发生过信息处理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总金额0元。
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20日
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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