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密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及时主动对各类应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取得了良好的内外部效果,现将本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由一把手直接领导该项工作,强化主管领导的指导和监督责任,主责科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保密审查、网站发布、虚假及不完整信息的澄清和舆情监测等具体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
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保证审计职责、领导介绍、法律法规等公开栏目的维护,并进一步加大对审计的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审计工作影响力,维护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提高审计知晓率、促进审计整改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强化公开的程序正当,做到依法依规履行公开程序,并明确了工作部门的工作责任避免因责任不明确、程序不规范、审查不到位、信息不完整等情况产生不良影响。截至2021年12月31日,依申请公开2项。不予公开1项。
(四)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信息公开管理,规范公开信息审查和发布要求,保证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内容符合法定范围,内容完整,类别正确。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密云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1条,更新栏目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介绍、机构设置、业务动态及其它。
(六)教育培训
积极组织相关科室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结合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立足审计工作实际,树立主动公开意识及服务型政府意识。
(七)监督保障
严格审核公开的内容,并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落实法定义务,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闻发布和网络舆情应对等方面缺乏处理经验,尚需完善相关工作机制,部分审计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意识仍需加强。下一步,我局将更加及时、全面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全面性,更好的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过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发生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发生总金额0元。
北京市密云区审计局
2022年1月20日
北京市密云区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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