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2021年,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密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上级有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现将本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部署,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站所抓落实的齐抓共管领导格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2.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设、运行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全部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其他文件类49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2021年财政预算公开及说明1条,市提前告知预算支出表1条。
3.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教育培训
加强沟通,提高宣传力度,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及时与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合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相关培训,传达最新政策要求,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5.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保障
完善制度,严把审核关。一是根据《北京市密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审核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表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确保拟公开信息由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逐一审核,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定密、审批审核逐层签字等环节,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二是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落实法定义务,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0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完善。
2.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1.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学习贯彻。一是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解读,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提升信息实效性和信息质量。二是积极参加各级系统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细化规范公开流程。
2.不断充实主动公开内容。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衔接与沟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过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0日
北京市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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