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和平台建设情况
密云区融媒体中心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党组成员和负责全媒体新闻宣传工作的总编辑组成小组成员,更突出全媒体新闻宣传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执行,确保相关岗位人员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规范、高效开展工作。
(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9条,其中包含新闻宣传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年度“三公”经费及财政预决算、机构职能更新等;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密云区融媒体中心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给建设和守护密云水库的乡亲们回信一周年等重大主题,围绕“两山”理论,水库保护、接诉即办、脱贫攻坚典型、“疏整促”、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等重点工作,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及广播电视、《宜居密云》APP、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平台多种有效形式发布公开相关新闻,发挥全媒体传播的服务功能,满足广大群众的多元化需求。
(三)教育培训、政府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情况
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以及督查检查工作,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督促开展自查,对工作中相对薄弱的环节进行完善整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严谨、高效运转。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落实法定义务,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待加强。进一步丰富传播形态和传播样式,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拓宽面向群众的宣传途径,侧重开发“两微一端”新媒体服务和信息公开推送功能,让群众获取信息更为快速便捷,提高信息的传播率和关注度,做到宣传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过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密云区融媒体中心
2022年1月20日
北京市密云区融媒体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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