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建设,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任组长,镇办公室主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任副组长,综合保障办公室和各相关科室作为成员,进一步加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序开展。
(二)积极开展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镇通过密云区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3条,石城镇政府根据公开要求,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要求把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石城镇人民政府共受理依申请公开8件。受理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申请人提出的公开事项及时认真的给予解答,按规定审批,依法向申请人告知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三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和管理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一事一审,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镇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石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石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
(六)教育培训情况
组织2次内部业务培训,包括信息发布、内容格式、审核要求、部门配合等方面,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认识、衔接、运用和落实能力。在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中,将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专题学习。使得全镇干部职工重视信息公开、了解业务流程,能够更顺利的开展工作。
(七)监督保障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监管中,我镇安排人员不定期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常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联系专门负责人员协商解决办法,进行沟通协调,及时整改。目前未发生重大监管不力行为。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落实法定义务,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5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逐条整改,并将整改责任明确到位、落实到人。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实效性。 (一)本单位存在政府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的问题,针对此问题我镇由主管领导牵头带领负责公开信息工作科室开展了学习培训会议。使各位工作人员熟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此条例中的要求,严防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二)公开网站发布的信息存在错别字现象。经认真分析,因工作人员审核疏忽,对政策理解不透彻导致此类问题的出现。我们已及时整改。下一步将严格审核,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在日后工作中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过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密云区石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
北京市密云区石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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