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建立了办公室牵头,信息科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其中工作动态59条、公示公告13条、规范性文件及解读3条、财政预决算2条、行政执法事项及结果公示8条。未收到申请人通过邮件、信函等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请求。在录入每条信息时,均做到严肃、认真、仔细,所有涉及事件时间、事件人的姓名等内容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严格把关,准确无误,并且所有信息都实现电子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51
-13
38
行政确认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3
1.91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不足
目前,本单位各科室人员对信息公开范围理解不深,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动态类信息偏多,政策性文件及解读、科技项目管理方面的信息偏少。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学习力度。定期组织各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确保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二是强化信息属性审查。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北京市密云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确保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全部公开。加强信息属性审查,严格落实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查机制。
三是推进依申请公开规范化。修订依申请公开答复指引,避免法律风险。坚持每天两次查看系统,确保按时给予答复。
北京市密云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1月
附件: 密云区科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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