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北京市密云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区政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和市、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化政务活动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情况
进一步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分解到科室、到具体责任人。强化统筹调度,主管领导定期协调推动,各相关业务科室协同配合,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二)贯彻落实《条例》主动公开内容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底,区政府办公室新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16件、主动公开16件;政府集中采购事项4项(金额51.2899万元)。
(三)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文件制发审核程序,严格把关,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条例》和北京市有关工作要求部署,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6
2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4
51.28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掌握不够深入,对具体要求、时限等不清晰,影响了整体工作的开展;二是信息公开组织制度、责任制度、监督考核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三是存在部分信息公开和内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二)2020年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全面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统筹协调,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三按照市区有关要求,充实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四是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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