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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办

发布时间: 2021-01-20 11:09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信访办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相关要求,同时结合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本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难度报告编制和公布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办进行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全文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情况、制度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方面。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织、制度建设情况

1.组织领导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国良

副组长:孙海礁、王连军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在综合科,由综合科负责整体工作的协调及日常工作。切实做到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业务科室落实,专人具体操作的以上率下高度统一的工作格局。

2.制度建设情况

2020年为密云区信访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进一步完善了《密云区信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文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0年度区信访办重要工作计划。

(二)落实《条例》第二十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情况

我办对《密云区信访办公室主要职责》《北京市密云区信访办公室值班电话》《区信访办领导介绍》《内设机构—综合科》《内设机构—接访和办信科》等内容及时进行了更新维护;公开的“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文件为《北京市密云区信访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情况说明》《北京市密云区信访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共计2两篇;《条例》第二十条的其它信息我办今年未有涉及。

(三)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及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密云区信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中监督保障相关要求,工作人撰写内容后综合科对内容进行校,提交至领导小组组长进行审核签字后由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在信息形成或更新的20个工作日内将信息上传或更新在信访办政府信息公开网或政府信息公开栏,对我办发布的各项信息进行层层把关,以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五)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对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专栏维护完善工作。根据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我办通过工作动态专栏及时对群众发布我办暂停接访信息等,引导群众通过北京市和密云区网上信访平台以及市长信箱、“北京信访”微信公众号、“北京信访”APP等网上投诉渠道或写信反映诉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情况

2020年,我办通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的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进行了深入学习,通过交流研讨搞活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词语、相关精神内容等进行解读和讲解,通过提问、解答和讨论的互动形式进行学习巩固、消化理解,深化认识,深刻理解和认识新时代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0

0.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内容单一,数量较少,时效性不强,更新进度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情况

2020年我办丰富了信息公开内容,发布信息紧跟我办当下工作重点,切实增强了时效性,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对照《北京市密云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对标对表,阶段性开展自查,保证了全年总体工作进度。

北京市密云区信访办

2021年1月4日

密云区信访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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