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密云区财政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重在聚焦主题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领导信息变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在各科室分别明确了具体联络员,确保工作落实到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主动、规范、及时、准确地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共182条,其中包括工作动态55条、采购政策8条、机构职能3条、财政预决算4条、公务员招录信息1条等详细内容,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合理办理依申请信息。进一步完善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保存备查等工作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2020年区财政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在拟稿、审核、发布等流程严格把关。坚持先审核后发布原则,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由“一把手”审核签字后才能发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加强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平台,利用各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努力满足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注重教育培训。不定期召开专题培训会,提高思想意识,夯实业务知识。严格监督保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制度,对编发的信息进行定期监督检查。通过审查和实时监督,截至目前,区财政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21
9
6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115
行政确认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79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5
41.85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0年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些许不足。主要是随着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不断提高的社会需求还有差距,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仍需深化。
2021年,区财政局将着力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稳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增加政策图文解读等生动活泼的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改造科室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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